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加力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加力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会有关工作安排,坚持把高效运转工作机制作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金融业转型发展的有力抓手,把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支撑,按照“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的要求,优化机制运作模式,扩大对接覆盖领域,强化金融产品供给,完善信贷授信和尽职免责政策,推动工作机制发挥更大效能,力争2025年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实现“量增、价降、面扩、质提”的工作目标。
二、优化机制运作模式
(一)继续运行机制专班。按照国家和我省部署,2025年继续高效运行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省级机制专班要聚焦统筹调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级机制专班要聚焦指导督导,定期分析抽检,加强企业回访和成效检查。县区机制专班要坚持实体化运作、高效率运转、全覆盖走访,及时调整补充力量,增加有关行业部门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员,确保对接落细落实。
(二)增设外贸工作组。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单列外贸板块,在工作机制办公室增设外贸工作组,由商务、海关、发展改革、金融监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派员参与,专项负责推进小微外贸企业(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下同)融资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宣传、统计等有关工作。
(三)强化“红黄绿”灯调度。建立“红黄绿”灯调度台账,“红灯”企业是申报有融资需求但暂未进入“推荐清单”的企业,“黄灯”企业是进入“推荐清单”但暂未获得银行授信的企业,“绿灯”企业是进入“推荐清单”并获得银行授信的企业。县区工作专班要加大协调转办力度,对短期内难以满足银行授信条件的“红灯”企业,要主动做好政策解释,对缺少融资要件但有潜力的“红灯”企业,要持续关注并指导帮助企业尽快满足标准;对“黄灯”企业,要及时给予辅导,通过协调办理手续、强化担保增信等手段,推动“黄灯”转“绿灯”;对“绿灯”企业,要跟进了解企业贷款投放情况,持续关注企业后续经营。各级机制专班要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回应和协调解决企业诉求。
(四)开展走访“回头看”。各地机制专班要在前期走访基础上,对企业的政策知晓度、走访对接率开展调研分析,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定期从清单抽取企业进行回访,动态核实掌握走访对接的实际效果。前期走访率不高、对接成效不明显的地方,要排出计划工期,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走访全覆盖、对接无遗漏。走访完成的地方,要跟进关注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变化,合理安排“二次走访”“重点走访”,开展常态化对接,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贷尽贷”。省级机制持续加强对各地走访情况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抽查和实地调研。
(五)提升“两个清单”质量。县区机制专班要强化对“申报清单”“推荐清单”的质量把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认真对照5项标准填报“申报清单”,提高基础信息准确度。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结合实地走访对接,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真实贷款用途等信息,加强对清单重要信息的甄别和审核把关,严格“推荐清单”审核标准,为银行机构后续精准对接服务夯实工作基础。各级机制专班要履职尽责,会同银行机构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等行为。
三、聚焦重点精准支持
(六)加大民营企业支持力度。省级机制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市级机制要加强资源统筹,结合自身条件,推动建立和指导县区健全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县区专班要将走访对接范围扩大至全部民营企业,对列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的民营企业,要加强名单推送和投融资对接的跟踪监测,推动银行机构把民营企业融资对接做细做实。
(七)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省商务厅、郑州海关负责梳理形成外贸企业清单,分发至市级机制专班。市级外贸工作组要将外贸企业清单与前期形成的“申报清单”“推荐清单”交叉比对,及时查缺补漏,做好对接安排。县区外贸工作组要配合县区专班制定外贸企业重点走访计划,全面摸排小微外贸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接授信。
(八)加大科创企业支持力度。各级机制专班要加强与科技、工信等部门现有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的衔接,积极推广“科技贷”“专精特新贷”等信贷产品,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名单推送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科技型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经营特征,鼓励银行机构丰富科技企业并购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等各类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四、聚焦“应贷尽贷”优化金融服务
(九)加大资源投入。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调整选派人员充实县区工作专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度参与走访、摸排、筛选、对接等环节,对清单审核提出专业建议,提高“推荐清单”质量。聚焦我省重点领域,在工作机制中单列民营、外贸、科创等板块,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振兴、制造业等领域的金融资源倾斜。持续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拓展行动,提高首贷、续贷、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占比。
(十)优化授信制度。各银行机构要系统梳理并清理市场准入、信贷审批等环节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不合理限制,向基层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优化完善授信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科技手段运用,提升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用好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政策,合理商定还款期限,降低企业因周转贷款产生的费用成本。
(十一)落实尽职免责。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以监管免责推动银行机构落实尽职免责。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政策要求,修订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合理提高民营和小微不良贷款容忍度,将不良容忍度与绩效考核、尽职免责有机结合,提高尽职免责效率,营造“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融资氛围。
(十二)降本提质增效。持续开展“一行一品”信贷产品创新行动,以5项标准为主要授信条件,推出更多工作机制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加强无还本续贷扩围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即申即享”服务,确保“应续尽续”。科学构建差异化、精细化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体系,实施更大力度的减费让利,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五、强化工作保障
(十三)优化调整数据统计。完善工作机制成效统计,在成效统计表中增设期末贷款余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累放金额等科目,同时将报送频率由周报调整为半月报,并将各省辖市的贷款授信、贷款投放等情况纳入日常统计。增加报送《小微外贸企业支持情况统计表》,报送频率为月报,统计时点为月末。停报《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情况统计表》。
(十四)充分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搭建小微企业融资专栏,县区工作专班要引导小微企业在平台注册,让有需求的企业在平台提出融资申请,通过平台实现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自动分析、融资需求的自动推送和银行审贷系统的自动衔接,有效减轻企业、基层政府和银行工作人员的信息填报和材料审核负担。
(十五)加强监测调度和重点帮扶。加强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分析,省级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调研帮扶,对机制运转不力、进展显著滞后的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将各地、各银行机构的工作成效报送省政府。建立以授信投放为重点的工作机制量化评价指标,对不同类型银行机构实施差别化评价,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在日常业务监管中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各级机制专班要持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惠及面,通过工作推进会、现场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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