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者:据说新《公司法》出台,企业出资要做限期实缴了,我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需要尽快完成实缴吗?
关于这位咨询者提到的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问题,这里有一些澄清和说明。
01 关于合伙企业出资问题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合伙企业的出资制度相对灵活,没有严格的实缴出资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协议在合伙企业的出资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伙人的出资义务和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
但要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出资方面也存在差异。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以合伙企业为主体投资到有限责任公司中,那么合伙企业就需要按照新公司法中对于股东限期实缴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否则合伙企业将面临未出资股东的一系列责任承担问题。
02 个体工商户的出资问题
个体工商户是由个人或家庭经营的非公司制市场主体。在出资方面,个体工商户并没有严格的实缴出资要求。《个体工商户条例》并未明确规定出资的实缴要求,个体工商户的注册资本是其经营者自行申报的,不需要进行验资。在经营过程中,个体工商户以其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承担经营活动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