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免收企业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通知
发布单位: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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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政策级别市级适用范围-河南省 -南阳市 -市本级
印发日期2021-12-24执行日期自 2021-11-26 至 2025-03-31
发文部门报送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协同部门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责任处室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服务中心兑现日期自 2021-11-26 至 2025-03-31
咨询电话0377-63226037适用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政策要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不动产制度性交易成本,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全市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买方为企业的转移登记费予以免除,应负担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要点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行企业购买非住宅类不动产办理登记时“零收费”。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免收企业非住宅类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通知(1).pdf


2024-04-09